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

投資型保單 要課綜所稅

財政部長何志欽昨天表示,投資型保單中,須是純保險的部份,才能免稅,分離(投資)帳戶則須課個人綜所稅。

何志欽昨日引用美國課稅方式解釋,一張投資型保單屬於保險的部份,稱為「合格」(在美國稱為適格),保險給付全額免稅,不合格的部份,即投資帳戶的收益,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。
日前財政部和金管會保險局、保險公會的協商中,提出以課徵「營所稅」代替個人綜所稅的方案,已經出局。因為保險業者認為,分離帳戶中的收益不屬於保險公司所有,不能對保險公司課稅。於是財政部認為,投資所得應歸屬到個人去課稅。

財部次長張盛和表示,年輕人買投資型保單大多偏重投資,年長者則偏向保險,每一種年齡的需求不同。他說,在美國,投資型保單會課徵遺產稅;在所得稅方面,稅法特別區隔「適格」和「不適格」保單之差別。
金管會給財政部的建議,一定比例以下給予免稅。例如,屬於投資部分的四○%得以免稅,剩下的部分才要課稅,但財政部不同意。
假設,投資型保單中有二○%是純保險,八○%屬於投資,則分離帳戶的投資收益的四成免所得稅,其餘的六成要課綜所稅,但財政部認為金管會建議的免稅比例太高,要求更合理化。

投資型保單也課所得稅? 財部研擬中
以後買投資型保單,也要課綜合所得稅?財政部正在課稅研擬方案,不過以每年新保單中,有6成佔比的投資型保單,就知道民眾已經把這樣的保單,當成理財工具了,現在假如真的要課稅,可能也因此影響到繳稅的稅率級距。

在新春年會上,財政部長何志欽的決定,讓擁有投資性保單的民眾倒抽了一口冷氣。
財政部長何志欽(97.1.10):在合格保單的部分,在投資和保險的互相的比重,如果100%都是保險的部分,那就沒有問題,那現在是有不同的比例,怎麼樣這是一個思考的方向,也是討論的關鍵。說是還在研擬階段,不過假如投資型保單,真的必須納入綜合所得稅,壽險業者的真的會很恐慌。

舉例來說,一位年新60萬元的單身上班族,如果加買了一張,具有200萬元,保單價值得投資型保單,以一年投資報酬率20%來看,等於每年綜合所得,必須多報40萬元,稅率級距也從13%,直接跳到21%,等於是要多付4萬多元,最直接的影響,就是小市民的荷包。

小市民荷包縮水投報率被吃掉,壽險業者林先生:假如說政府要對投資型保單、或是基金,或是類似的投資工作,來做課稅的話,不管他課幾%的稅,一定勢必會造成投資人在獲利上造成摩擦,以就是會有縮水、就是減少獲利的損失。
而且光是投資型保單就佔了每年新保單的6成,現在財政部如果打算,課徵綜合所得稅,投資人也只能含淚,看著投資報酬率,被吃掉